為進一步相應國家關于收費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工作部署,近日,交通運輸部發(fā)文《交通運輸部辦公廳為進一步規(guī)范全國高速公路入口稱重檢測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重點強調了全國統(tǒng)一的違法超限超載認定執(zhí)行標準,并進一步明確“六軸列車驅動形式為6*4的總質量限值為49噸,驅動形式為6*2的總質量限值為46噸。各地不得因驅動形式為6*4的列車未辦理ETC而簡單按照46噸處理,不得簡化宣傳,出現(xiàn)如“貨車最大總質量限定為46噸”宣傳標語,造成公眾誤解?!?;同時還要求,各地對于車貨總重不超過18噸的兩軸貨車,不得以超限為由禁止其通行高速公路。
通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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